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药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农药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期,执法协调处对全市农药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
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先后赴市本级及各县(区),检查农药经营主体共30余家,重点围绕经营主体农药实名制购买情况、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等行为,以及农药经营台账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等问题展开检查。检查发现部分经营户存在电子系统未正常使用、台账记录不完整、生活区和经营区未分离、农废存放杂乱等问题,已责令当场整改。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的顺利展开,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农药生产经营行为、推动相关政策法规落实落细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持续开展常态化农药经营管理监管检查工作,强化监管效能,确保农药使用安全,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和农民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