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某县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杨某某在事业上逐渐有了“名气”后变得“飘飘然”,利用职权念起了空手套白狼的“生意经”,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2010年8月,杨某某私自决定,将学校食堂对外进行承包,并找到承包商强行入“干股”。一个月后,杨某某故技重施,又与他人合伙承包了学员宿舍。从此,职工食堂和学员宿舍成了杨某某的“私产”,他不但从违规经营中获取分红,还将本该由承包商自行承担的相关费用在学校公账报销,更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学员宿舍承包费一降再降。短短几年间,杨某某就非法得利73.8万余元。 尝到甜头的杨某某,已经不满足在自己“一亩三分地”上创造的收入。2012年初,杨某某通过拉关系、送礼品、打招呼,成为了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项目的实际供应商。急需项目启动资金的杨某某,将黑手伸向了单位的公款,先后挪用128.72万元用于营养餐营利活动,获利50余万元。在杨某某恶劣行为的“示范带动”下,该校财务管理混乱、问题频发,多名教职工也因违反纪律和财经法规先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2021年5月,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年9月,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个月。 从追求桃李满天下到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杨某某丢弃了教书育人的本职,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因一己私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个人牟利的工具,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权力是把“双刃剑”,为民则利、为己则害,容不得半点任性,敬畏权力、不让权力越轨逾矩,是廉洁从政、成就事业的重要保证。广大党员干部要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始终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宗旨意识,用好手中权力。要勤掸“思想尘”,时刻警惕物欲对心性、党性的腐蚀,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身修养,严守规矩、不逾底线,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