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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深圳市育人教育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环观南路尚美创客大厦321-322室 被投诉人1: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室 被投诉人2:舟山技师学院 地址: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定海区白泉镇河东社区园山50号 相关供应商: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香格里拉花园12幢1单元502室
投诉人深圳市育人教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人公司”)对被投诉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公司”)关于《舟山技师学院研修室设备及模具制造基础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SJY2022-ZFCG-114,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10月19日收到投诉书,并于当日正式受理。经审查,并向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深圳市育人教育设备有限公司诉称: (一)投诉事项1: 舟山技师学院研修室设备及模具制造基础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商务技术部分弄虚作假骗取高商务技术得分。 事实依据: 被投诉人答复“评审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规定,仅依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公司成立年限、知识产权部分与认证体系等与本项目规定的评标标准无关,不作为评审因素”,但中标供应商的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2022年02月15日成立的公司,且比我公司的投标报价高出320600元的情况下,却仍然中标,中标供应商无论从实力还是从项目实施人员、项目组织实施、进度计划及保障、售后服务能力等方案上肯定不如我公司,故我公司认为中标方在商务技术部分弄虚作假骗取高商务技术得分,否则不可能在本项目中的商务技术得分为65.9分,或者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二)投诉事项2: 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 事实依据: 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三轴加工中心的品牌为辰榜,型号为AVL650e,经过我公司与山东辰榜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核实确认,本项目中厂家并未授权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使用其产品品牌投标,且厂家仅授权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合法销售商(详见质疑函附件四:厂家授权书跟售后服务承诺函)。因此,中标方在未经厂家授权的情况下销售他人品牌商品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且该品牌是注册商标的,会构成侵犯商标权。所投产品存在“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对此,山东辰榜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表示保留追究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盗用其公司品牌跟设备型号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综上,中标供应商在未经厂家授权的情况下销售他人品牌商品的,存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以此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投诉事项3: 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应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 事实依据: 被投诉人答复:“根据投标产品制造商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说明’,其相关产品完全满足此次招标参数”,则表明中标供应商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所投品牌为“明克斯”产品的“数控电火花、电火花穿孔机、快走丝线切割(含油石附件)、中走丝线切割(含羊毛球附件)”的制造商为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但经我公司查询核实(见附件1:商标注册证及声明函),商标“明克斯”为东莞市明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合法注册人,商标注册号为第44874036号,且东莞市明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函,在本项目中并未授权其它单位使用该商标,故中标供应商上述所投产品品牌为“明克斯”的制造商不可能为“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该制造商与产品实际制造商不符,其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 无效。 投诉请求: 取消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以上诉称均为原文) 被投诉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辩称: 投诉事项1:舟山技师学院研修室设备及模具制造基础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中的中标供应商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商务技术部分弄虚作假骗取高商务技术得分。 答复内容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规定,本项目评审仅依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公司成立年限、知识产权部分与认证体系等与本项目规定的评标标准无关,不作为评审因素。且(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深圳市育人教育设备有限公司仅以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2022年02月15日成立的公司认为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商务技术部分弄虚作假骗取高商务技术得分,或者评标委员会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投诉缺少依据。 投诉事项2: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 答复内容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报价未超过预算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时未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厂家授权书,如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未按其投标文件提供所投产品供货的,采购人依据合同追究其相关责任。深圳市育人教育设备有限公司仅以其是山东辰榜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的合法销售商,认为“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为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损害你公司合法利益”的投诉缺少依据。 投诉事项3: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应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 答复内容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根据投标产品制造商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产品说明”,其相关产品完全满足此次招标参数。本项目评审仅依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 (以上辩称均为原文) 相关供应商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辩称: 投诉事项1:舟山技师学院研修室设备及模具制造基础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中的中标供应商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商务技术部分弄虚作假骗取高商务技术得分。 答复内容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本项目评审是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其中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未对公司成立年限、知识产权部分与认证体系等进行要求,故不作为评审因素。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丛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或者歧视对待。”投诉方以我司是一家2022年02月15日成立的企业来投诉指控我司商务技术部分弄虚作假骗取高商务技术得分是缺少依据的,投诉不成立。 投诉事项2: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 答复内容2:我司承诺在供货时,提供投标文件所投产品(详见附件1-产品购销合同),且我司报价未超过预算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我司未按投标文件所投产品供货,采购人可依据合同追究我公司相关责任。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各投标人提供厂家授权书,故投诉方仅以深圳育人教育设备有限公司是山东辰榜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项目中的授权经销商来投诉指控“我司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为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损害投诉方合法利益”缺少证据,投诉不成立。 投诉事项3:台州纵辉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应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损害我公司合法权益。 答复内容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本项目评审仅依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针对投诉事项3,我司投标产品制造商(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已出具我司投标产品为制造商(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证明(详见附件2-产品说明),且厂家出具的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诉方对我司“虚假应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损害投诉方合法权益”的投诉证据不足,投诉不成立。 (以上辩称均为原文) 本机关调查查明: 《舟山技师学院研修室设备及模具制造基础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ZSJY2022-ZFCG-114)的采购人为舟山技师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建银公司,采购预算为360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2年8月18日发布采购公告,9月9日开标评标,9月13日采购结果发布。 一、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商务资信得分,取决于其技术商务资信评审因素的得分,本项目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中载明了各评审专家对七家投标供应商技术商务资信具体评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一致,对主观评审因素评分未发现畸高、畸低的情形。经核实,各供应商技术商务资信汇总得分与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五位评审专家打分表)一致,技术商务资信评分明细表内合计数与各细项得分加总一致。 二、台州纵辉公司与山东辰榜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签订了《三轴加工中心产品购销合同》。该合同载明,山东辰榜公司向台州纵辉公司出售立式加工中心设备,并载明,最终用户为舟山技师学院。经与山东辰榜公司进一步核实,确认该购销合同真实有效。 三、关于育人公司诉称“厂家仅授权我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唯一合法销售商”的投诉事项,经向辰榜公司书面函询,辰榜公司函复载明,育人公司仅取得辰榜公司卧式加工中心产品授权,与纵辉公司投标设备立式加工中心产品为不同产品。因此,育人公司关于该公司是辰榜公司唯一合法销售商的主张不成立。 四、育人公司在质疑函中称:“经过我公司调查取证,明克斯是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品牌,型号ZNC-EDM5数控电火花品牌并不是明克斯,也非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而是东莞市日鑫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但在投诉书中称:“经我公司查询核实,商标‘明克斯’为东莞市明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合法注册人,商标注册号为第44874036号”质疑和投诉材料所列举的证据前后不一致。另查,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未使用投诉人所称“明克斯”商标,并且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为台州纵辉公司投标产品的供应商,产品符合此次招标参数。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1,投诉人未在投诉书中提供纵辉公司在该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弄虚作假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且,本机关对该项目专家评审情况再次核实确认,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在上述条款评审中存在违法违规评审情况。因此,对投诉事项1,本机关不予支持。 关于投诉事项2,根据台州纵辉公司与山东辰榜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签订的《三轴加工中心产品购销合同》,台州纵辉公司合法取得山东辰榜公司三轴加工中心产品设备并对外销售,应不存在侵犯商标权等侵权行为。因此,对投诉事项2,本机关不予支持。 关于投诉事项3,本机关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仅对投标产品的指标参数提出要求,并未对投标产品的注册商标等事项提出要求。台州纵辉公司的中标产品“泰州明克斯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DD703和DK73345”满足该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分要求,且,未使用注册商标“明克斯”。应为有效投标产品。因此,对投诉事项3,本机关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机关认为,投诉人育人公司的投诉事项1、2、3均不成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 )第二十九条第 (二 )项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财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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