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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财政局关于印发《建设最优营商环境 (政府采购)2021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级各采购单位,各县(区)、市属功能区财政局: 《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行动方案》(舟营商办发〔2019〕1号)制订实施以来,市级各采购单位和各县(区)、市属功能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取得较好效果。 根据全市建设最优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财政局结合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对《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行动方案》(舟营商办发〔2019〕1号)进行调整修订,制定了《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政府采购)2021年度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0日
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政府采购) 2021年度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采购活动,持续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顺利迎接全国营商环境测评工作,根据全市建设最优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在《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行动方案》(舟营商办发〔2019〕1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化“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政府采购云平台,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一次都不跑”。持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采购人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责任制度。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自主创新。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畅通政府采购争议解决途径,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和水平。全力营造最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各方满意度。 二、 配套指标与工作举措 (一)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 1.全面应用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应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和政府采购在线投诉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办理“一次都不跑”。 2.拓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范围。增设“公务用车租赁”、“会计”、“审计”、“资产评估”、“预算绩效管理”等集中采购服务类项目的网上交易市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数字化水平。 3.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借助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交易和网上超市价格监管。 (二)持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 1.推动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梳理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强化采购人主体地位,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责任制度。重点督促采购单位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采购合同管理及采购资金支付等工作。 2.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制订《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采购人履约验收主体责任,指导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并督促采购单位做好履约验收结果公告工作。 3.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制度。制订《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评价暂行办法》,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评价体系,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 4.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评价与公示暂行办法》,丰富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手段,促进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三)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持续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取消投标(响应)保证金、降低履约保证金比例、免收采购文件工本费等减费政策,支持采购单位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支持供应商通过履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2.建设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持续实施“政采贷”政策,扩大履约保函业务覆盖面,推动开展预付款保函业务,进一步丰富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3.积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 (四)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1.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全面推进采购意向公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项目和采购结果公示、公告制度,提升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时性和规范性。稳步推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分数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结果公开等工作。 2.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严格执行《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政府采购正面清单》《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并根据上位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全面清理政府采购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并公开清理结果。 3.畅通政府采购争议解决途径。应用政府采购在线投诉系统,依法办理在线投诉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案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4.开展专项检查。对部分采购单位和采购项目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五)开展政府采购普法宣传工作。 1.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等各类政府采购当事人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分批开展业务培训。 2.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官方指定媒体、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平台做好各类政策法规、典型案例、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的信息宣传工作。 3.开展政府采购普法活动。根据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近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组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部分供应商等相关当事人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 三、 政策保障 (一) 组建专项工作组。 根据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需要,抽调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通局、各县(区)、市属功能区财政局等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由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 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全国营商环境测评“政府采购”一级指标的相关工作。 (二)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根据全国营商环境测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各项常态化工作机制。 建立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会议,研究方案制订、执行实施等各环节相关工作事项。 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专项工作组分配和专题会议明确的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开展准备工作,并汇总阶段性工作成果。 建立集中封闭办公机制。根据全国营商环境测评工作需要,实行专项工作组集中封闭办公,全面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对照测评要求逐项梳理,确保测评准备工作稳妥有序。 (三) 巩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成果 《建设最优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行动方案》(舟营商办发〔2019〕1号)自印发以来,得到各地各部门的积极贯彻执行,尤其是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推广应用、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精简政府采购审批事项提高采购效率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得到有效落实。 市级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市属功能区财政局要继续坚持好的经验做法,将2019版行动方案的工作举措转化为实际成效并加以保持,对值得推广的做法、先进的管理机制、优秀的案例要加以肯定并大力宣传,对可借鉴可推广的举措可以形成制度加以固化,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成效。对上阶段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制订措施落实整改。 同时,根据现阶段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本行动方案,研究细化实施方案和举措,确保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和举措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四、 工作要求和工作考评 (一) 提高思想认识 市级各采购单位、各县(区)、各市属功能区财政局以及各采购代理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充分重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本行动方案抓好落实工作。 (二) 落实工作举措 市级各采购单位要对照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市财政局将对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活动进行不定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采购活动是否存在明显违法违规和不符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各县(区)、各市属功能区财政局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制订的细化工作举措不得降低或放宽本行动方案标准,并在8月底前抓好落实。各县(区)、各市属功能区财政局要在9月3日前,对照本行动方案,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视情对各县(区)、各市属功能区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地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相关考评。 (三) 加强工作宣传 市级各采购单位、各县(区)、市属功能区财政局和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面向全社会和各类供应商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切实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解决供应商的各类问题。要进一步树立并加强服务意识,优化管理服务工作举措,提高供应商及其他相关采购当事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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