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纵深推进清廉供销建设。根据海宁市社《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供销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全面从严治社的实施方案》,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深入实施清廉社企“八大”行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学习,创新教育载体,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抓好警示教育;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开展廉洁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培育清廉家庭品牌,推动党员干部从严治家、涵养良好家风。 二、巩固重点整治工作成果。以供销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工作为基础,对照在重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出的风险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等,补短板、堵漏洞;有力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特别针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婚丧喜庆事宜报备等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等长效机制;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社有资产、直接出资组建的全资、控股社有企业以及各基层社社有资产的管理。 三、继续开展党委二级巡查。按照党委二级巡查计划,年内完成对海宁大厦党支部、许村供销社党支部、马桥供销社党支部的二级巡查。加强对被巡查党支部问题整改进度的监督,通过检查台账、询问进度等方式督促下属党支部按时间节点做好整改。紧盯作风效能建设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督查和明察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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