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5023/2023-00154 | ||
组配分类 | 空间规划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促进产城融合发展,优化产业区用地布局,完善交通和配套设施,特编制《普陀区六横北部船舶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区位于六横岛北部,东北西三面临海,南侧临台涨线和龙山路,东南侧靠山体,规划区范围用地总面积为 417.33 公顷。
规划用地范围面积约 417.33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 330.67 公顷。产业人口规模2.7 万人。
规划二类工业用地总面积 255.34 公顷;规划三类物流仓储用地面积 58.60 公顷;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3.95 公顷;规划交通枢纽用地面积2.11 公顷;规划公园绿地面积9.65 公顷;规划供电面积 0.41 公顷;规划发展备用地面积 0.61 公顷;规划保留现状村庄建设用地面积 1.91 公顷;规划水域总面积 2.63 公顷,农林用地总面积 82.12 公顷。
规划道路等级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体系。
主干路:台涨线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度为 36 米,控制宽度为 60 米。
次干路:台涨线(沙岙码头接线段)和龙山路为城市次干路,其中台涨线(沙岙码头接线段)红线宽度为 18 米;龙山路红线宽度为 16 米。
支路:规划一路为城市支路,红线为 12 米。
主干管横向布置在台涨路,配水支管结合支路进行配建,给水管管径在 DN200-DN500mm 之间,直埋敷设方式。
1、排水体制:本规划区块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干管布置于台涨线,污水全部汇入龙山污水提升泵站后,经现状DN500 的压力管道送至六横污水处理厂处理。本规划区的污水管管径在 d300-d500mm 之间。
3、雨水工程规划
沿规划道路布置 d600-d800mm 的雨水管道。雨水管道尽量沿路顺坡布置,以减少管道埋深。
规划区域采用 10KV 双环式供电网架。
规划在 LS-G-02J-08 地块内新建 110KV 横北变。规划区内企业在LS-G-01J-01、LS-H-01J-01、LS-I-01J-02 地块内已自行配建 35KV 专用变电站。
规划路段均采用穿 PVC 管同位埋地敷设,并预留管孔。管道容量不小于 6 孔。通信管道原则上敷设在道路西(或北)侧的人行道下。
规划区燃气气源采用天然气。在台涨路布置 De250 的中压燃气管道,在龙山路布置 De160 的中压燃气管道。
工程管线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宜为:电力、通信、燃气(输气)、给水(输水)、污水、雨水。
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管线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通信、电力、燃气、给水、雨水、污水。给水和排水管线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敷设。管线之间遇到矛盾时,应按下列原则处理: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可弯曲管线,小管线避让大管线。
规划防洪(潮)标准为抵御 100 年一遇洪水,内涝防治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 24 小时最大暴雨不受淹。地块沿山体修筑截洪沟,排洪沟以拉截和引导山洪排放。
城市消火栓的布置按照间距不大于 120 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 米的原则布置。
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44 号)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抗震设防标准为地震基本烈度 7 度。
环境空气质量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执行,水环境质量按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执行,本规划区的声环境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