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办机关各处室、中心: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已经办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如有变动,责任分工也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舟外党组5号关于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