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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0-179882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7-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2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属相关单位:

        《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

                 (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7月21日

         

         

         

         

         

         

        365体育是正规的吗_bat365入口_365bet最新技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两直”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根据十四届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参照省专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指导意见》,现就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直”补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多方筹措,统筹安排补助资金

        积极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有资金,加大稳岗纾困补助力度,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实现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稳住经济基本盘。

        (一)上级补助资金。中央“两直”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按因素法下达至我市。市本级和各县(区)可以统筹安排“抗疫相关支出、特别转移支付、省级存量资金安排”三个涉企因素的相关资金,优先用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岗纾困。

        (二)地方安排资金。市本级及各县(区)按照十四届省委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精神,根据财力可能,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压减支出等方式“添把火”,统筹各级资金,形成叠加放大效应,扩大“两直”政策受益面。具体要求由市、县财政局另行明确。

        二、科学精准,确定补助对象

        明确不予补助的行业。防疫物资生产经营及医药用品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金融、类金融、房地产业及地方政府明确淘汰的落后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市级层面将综合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电力等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基本的拟补对象名单。各县(区、功能区)应充分加强相关数据核实,开启经营主体自主申报通道,组织力量进行认真核查,同时建立纠错补正机制,务求补助对象全面精准、不错不漏。

        (一)补助的条件和对象

        20191231日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小微企业判定标准》(GS462018)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依法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特别困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1-4月同比数的,今年二季度的纳税额与今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0%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20%以上的小微企业;无1-5月同比数的,今年二季度的用电量与今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0%小微企业

        3)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小微企业;无1-4月同比数的,今年二季度的出口额与今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0%小微企业

        2.特定行业。属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实际从事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展览、电影放映、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特殊价值。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小微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不予补助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3.未在6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小微企业

        5.列入省市场监管局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6.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11日至20206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7.评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档的工业小微企业或亩均税收低于2万元的低效工业和服务业小微企业

        8.小微企业库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

        9.小微企业库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

        10.分支机构。

        三、明确标准,规范资金使用

        (一)明确补助金额。本次补助,小微企业每户最高补助金额为20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最高补助金额为6000元。按20205月底的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各分两档,小微企业参保人数5人及以上的每户补助2万元,5人以下的每户补助1.7万元;个体工商户参保人数2人及以上的每户补助6000元,2人以下的每户补助4500元。(实际补助金额根据补助对象的增减做适当调整)

        (二)规范补助资金用途。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1.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3.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4.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5.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四、优化流程,实现闭环管理

        (一)主体自主申报。各县(区、功能区)应于721日公开补助条件和市场主体自主申报通道,同时公布咨询电话,接受经营主体申报并及时核验。自主申报截止时间为72417时。

        (二)名单现场核查。各县(区、功能区)专班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等,对大数据筛选的拟补助名单建议以及自主申报受理的名单进行数据核实,部门联审、实地核查、逐一确认,并确定是否列入拟补助名单。

        (三)补助资金直达。7月25日中午12时前将补助名单上传至“小微通”平台。“小微通”将依补助对象信息确认结果,逐批自动生成兑付指令,并通过国库支付系统进行资金兑付,30日前将资金直达补助对象。具体拨付流程由财政部门商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四)对账核验与清算。财政、人行等有关部门按照现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做好补助资金对账和清算工作。

        五、公开透明,强化全程监督

        (一)建立台账。对“两直”资金补助对象实行实名登记并建立台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补助对象,确保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二)全程监督和专项审计。按照“全程督”要求,围绕对象确定、部门核查、资金兑付等环节,综合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数据安全加密,全程信息留痕,实时动态监控。强化审计监督,把补助资金的拨付、资金的绩效等作为审计重点。

        六、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是“两直”补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高度重视“两直”补助落实工作,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加强对“两直”补助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政策精准有效、流程闭环管理、操作平稳有序”要求,明确操作流程,细化职责分工,倒排时间进度,确保如期保质完成。

        (二)确保工作平稳。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当地风险评估,提前制订应对预案;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答疑,妥善处理各类投诉申诉;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工作平稳有序

        定海区、普陀区、各功能区遵照本方案执行,岱山县、嵊泗县可参照执行。

        附件:数据获取来源

         

         

         

         

         

         

         

         

         

         

         

         

         

         

        附件

        数据获取来源

        依托省、市公共数据平台,从各省、市级数源单位归集有关数据和对应市场主体名单。具体数据来源如下:

        1.省发改委: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市经信局:“亩均效益”综合评价D档的工业小微企业或亩均税收低于2万元的低效工业或服务业小微企业名单隐形冠军企业名单,小升规培育企业名单。

        3.市科技局: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单。

        4.市人力社保局:截止今年5月底缴纳社保的员工人数的市场主体名单、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5.省人力社保厅:处于拖欠工资黑名单状态企业名单。

        6.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

        7.市商务局:传承老字号名单,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企业名单;1-4月同比数的,今年二季度的出口额与今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0%的企业名单。

        8.市文广旅体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

        9.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10.市税务局:今年1-4月纳过税且纳税额同比减少20%以上的主体名单;无1-4月同比数的,今年二季度的纳税额与今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0%的主体名单。

        11.省税务局: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12.市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市场主体库;特定行业主体库;吊销未注销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小微企业;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库中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分支机构;“品字标”企业名单。

        13.省市场监管局:未在6月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或已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但为“全零申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经营性指标均填写为0)的小微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省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市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规模以上、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名单。

        16.市电力局:今年1-5月用电量同比减少20%以上的企业名单;今年二季度的用电量与今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0%的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