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是浙江自贸试验区重点任务之一,目前该工作正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1月末,累计完成交易量1761亿元,在全省结算量中的占比从1%提高至12%,在同期跨境收支中的占比从6%提高至55%。16家银行开办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惠及面拓展至全省800余家企业,业务范围发展至41个国家和地区。
浙江自贸试验区聚焦油品贸易,试点政策有力突破,创新业务领跑全国。2019年8月,获批自贸区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试点,成为全国第一个油品贸易试点地区,2019年10月8日,落地首单自贸区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业务,金额2764.65万元,成为全国自贸区油品企业便利化支付的首次尝试。
实施高水平便利化政策,“一事一议”推动首单境外船供油业务落地,允许企业以BDN或LOI单据代替正本提单,业务创新领先全国;率先落地油品贸易便利化结算试点政策,允许油品企业仅凭《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支付信息清单办理资金结算,企业材料从8份减至1份,时间从2天缩至即时,银行免除现场签注,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支持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境内外市场价差,创新推出国内证跨境融资、区块链福费廷、风险参贷、保税燃料油信用证、跨境人民币联行融资业务等7项新业务,2019年帮助600余家企业跨境融资787亿元,加权平均利率3.75%,较一般贷款利率低0.6个百分点,有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推动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探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在保税燃料油全流程使用人民币结算。据统计,保税燃料油跨境贸易中人民币结算占比约为6.32 %。油品贸易累计跨境人民币结算量72亿元,占大宗商品结算比重86.5%。
积极引进贸易类企业结算中心。一是围绕油气领域,加紧引进油气领域生产、服务环节的地区总部或中国总部,吸引相关市场主体将全国或区域结算中心落地浙江自贸试验区。完成两家大型船用燃料油供应企业总部和结算中心的落户工作,以结算中心带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分别是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保税油中心和中石油东北亚船供业务中心,同时,推动已落户浙江自贸试验区内大宗商品类企业结算中心积极使用人民币结算。